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 ,又患无硕师、名人与游,尝趋百里外,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先达德隆望尊,门人弟子填其室,未尝稍降辞色。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请;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其欣悦,则又请焉。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劲不能动,媵人持汤沃灌,以衾拥覆,久而乃和。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同舍生皆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盖余之勤且艰若此。
书,非借无以成读
小时候,物资比较匮乏,也没啥零花钱,连买本书也是需要斟酌的。不过也还好,对读书也没个什么兴趣,体会不到“啊呀,只能买一本书,买哪本呢”的纠结,只有买东西吃,买四驱车,还是买游戏王卡牌的不可兼得。
偶然接触到读书的故事,说来也好玩。五年级的时候,自己竟然是班里的小恶霸,因为欠我一两块钱就非要压着一个小胖子新买的书不还。后来也不知怎么着,就开始看了起来,就这样,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本小说。那叫《汤姆索亚历险记》,书的内容已经全然忘却。当时读着读着突然就发现,还挺有意思的,一本书就这么今天读一点明天读一点,慢慢也就读完了。历险记嘛,本来就是个故事,读着读着就结束了。
后来,发现无聊时候看看书,也挺有意思的。初中的语文老师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他曾经在课堂上说过这么一句话:“书,非借无以成读也”。虽然自己啥也不懂,但就对这句话非常有感慨。后来也慢慢发现这句话似乎挺有道理的。读了很多书,大部分都是借来的;也拥有很多书,大部分,也都没读过。
书啊,这东西有时候挺廉价的。那时候当涂有些时候会有个读书节,其实就是书卖不出去了搞促销。一本本书啊,论斤卖。买的人还讨价还价的,这些人在德克士吃汉堡的时候可不会去还价。杨明川,曹志伟,还有几个其他同学,碰到这些日子我们就会很开心,组队去看。然后掏出吃饭省下的钱犹豫这犹豫那,最终抱好几本回去。翻翻老相册,竟还能看到当时买书的笑容。
人格成型跨度最大的时候,便是高中了。很有幸能在这个阶段碰到高老师。高老师是个英语老师,更是个人生导师。我从他那里学到的,除了零零总总的语法,更多的是为人的方式。在被上课和试卷挤满的时间中,一般一到两周也会有一次文学阅读课。不讲作者行文风格清新俊逸,不讲故事发展多么跌宕起伏,也不讲反应了什么社会现实。讲《信客》教我们守信朴实,讲《Stay hungry, stay foolish》教我们求学求知。书和文章,确实能对人格的塑造起到重要的作用的。
当然自己并非天性爱读书。对我而言,读书也就无非无聊时候翻来看看,消遣消遣,走马观花,仅此而已。读的东西大部分也只记得个隐约,要说真学到了啥,好像也没有。我是反对怀着要读出些的目的去读书的。记得高一假期时候,语文老师列了几本书,选一个读了写读后感。我吧,选了个薄一点的,叫《红与黑》。当时读的时候还挺带感的,讲姐弟恋呢,哦不,是跨代恋。书中有些情节读着还脸红呢。一到写读后感就懵了。于是网上找一找,东找西找,凑一凑交上去了,最后竟然被点名夸奖了。为啥说这件事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风气不太好。我就读个故事,最后写出来的感想竟然说通过巴拉巴拉反应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多么红果果的抄袭竟然被夸奖。我都服了自己,读个故事都能看到社会的本质,有这能力,真应该去研究蒙娜丽莎的微笑。
不过,也确实读了一些书的。比如对爱情看不透的时候,读了三遍《围城》,更看不透了;因为欣赏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豪气,去看了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睡前无聊时候,也看过些余秋雨和顾城。看过的东西,消化的不消化的,大都已经忘了,也留下了些我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在脑海里。
对待自己的贫穷
我记事感觉比较晚,姑姑们说我小时候抓蛇我可是全然没有印象。最早隐约记得的,也只一二年级的事情了。
那时候,水泥路是稀奇的,工业的脚步还没有把门口的枣树连根拔起,也没有滚滚车轮把我送到邻村的邻村的邻村的学堂。每天要走两三公里泥路才能上学。3毛钱可以买两个肉包子,也舍不得花3毛钱去买两个肉包子。历历在目的是到了冬天下雪的时候,不用回家吃饭的。趴在桌子上等着妈妈带着热腾腾的饭盒从家里送过来。那时候只知道饭是香热的,才不会注意母亲长管胶鞋上湿了的裤腿,也不会看到她带着雪花的发迹。现在能回忆的,就是那时候的温馨和不易了。
一直在读书的环境中,难以体会到外面生活的艰辛和多彩。因为零花钱比较少的缘故,每次花钱都挺注意的,连喝瓶可乐都很难得。门口的小店是要两块五一瓶的。自从有一天我发现只要骑五分钟的自行车就可以找到一家便宜两毛钱的超市之后,那家店就自然承包了我所有的可乐。为了省两毛钱,30度水泥上骑车飞奔的我,现在想想连自己都佩服。
我还记得有一次,在夏天最热时候的一个下午,实在不知道干嘛,便动了去赚钱的念头。发传单这种简单易行的工作当时见都没见过,也自然想不到可以赚钱。没有路子的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去捡塑料瓶了。那一个下午,我就骑着我的小破车晃悠了好久,晚上回家的时候,带着手里的一块几毛钱和满身的汗,还有一脸自豪,毕竟自己赚了大半瓶可乐。
小小的人儿小小的心,悠悠的年华悠悠的梦,一路就这么过来了。
以物为欲
北京的七月热的实在厉害,刚过去的雨溅起已久的灰,带来一丝闷意,弄得人筋疲力尽,没有生机,只想走进空调屋凉快凉快。这些年来,可一直都不是这样的。
从来,宁可绕路,也都不会去踩一下草坪。要扔掉的餐巾纸会确保放到垃圾箱中间,教室门口看到垃圾也许会拾起。而现在,虽然我知道草坪设计初衷就是应该给人踩,果皮扔在小树林里面会很快重返大自然,心中虽有些膈应,依然为了自己一点点所谓的方便为自己找着借口。
很小的时候,家里的水没有那么多。洗完脸的水掺点热水继续用来洗脚。连洗完菜的水也不会直接丢弃,父母会教我们节约。而现在,节约的美德仅限于用水之后关掉水龙头。节约,慢慢和不浪费画上了等号。还知道若干年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该怎么去告诉那时候的孩子们,怎么去节约。
那时候也真傻啊,知道空调的使用对环境不好,整个高中也没有用过空调。教学楼没有设备没办法不说,回到家顶多也就是开着个电风扇,忍着忍着也就过去了。总觉得,要是每个人都像自己一样,我们肯定可以生活在蓝天白云之下。现在呢,实验室,食堂,寝室,一到夏天有人的地方冷风就不停,一在寝室空调就几乎不停。对自己来说,曾经那保护环境的决心全然不在。感觉自己只要有一丝丝爽快,就会不计代价地去享受。不在让自己去将就生活,而是生活满满屈服在自己的欲望之下。就想五道口的行车长龙,这个世界在将就着我们的欲望满满发展。
我也在想,我们节约,是否只是因为资源不够?如果地球上的森林再生速度飞快,我们还会喊着保护大自然的口号吗?假如水资源也不稀缺,用过的水再做他用,除了麻烦难道还带来了什么吗?对我个人来说,假如要啥有啥,节约又是意义何在呢?这个所谓美好的品德,好像也只是我们在物质稀缺的时候对自己的妥协罢了。
当然,这里不会讨论这么深层次的问题。想说的只是,慢慢的,自己这方面的意识正在慢慢淡化,越来越会屈从一时的享乐。
未来
时光越来越远,生活也会越来越好。谨以此,回忆一下曾经幸福的不那么苦涩的生活。和开头的古文,也没有太大的联系,写的时候想起来了,就贴上了。